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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4章 第七十四章


瓷器的出现实属偶然。

接下来几日, 新城郊外的几座土窑陆续出陶,大多是常见的陶罐陶碗和陶壶,颜色式样都没什么特别。陶老亲手制了几件彩陶,因为所需的原料没找好, 颜色并不鲜亮, 有些发灰, 反而不如另外制成的黑陶。

经过商议,两件瓷器单独存放,余下的陶器由府令和下大夫做主送到新城商坊, 属民可以物交换。鉴于数量不多,暂时不对外交易,这让留在新城的几名商人扼腕不已。

陶老制出的黑陶式样美观, 颜色纯正, 实在是上品, 运到别城出售, 肯定能卖出好价。可惜掌管商坊的邑大夫明言, 短期内,郅地的陶器概不外售, 别说是彩陶和黑陶,就是普通陶器, 商人们也换不到一件。

规矩如此, 商人们也是无可奈何。

陶器连续出窑, 质量都很不错。虽然不对外出售, 在郅玄封地内交易却不受限制。

下大夫和府令特地集齐数箱陶器, 组织起人手, 分别送往丰地和凉地。

依照陶老的估算, 不需要多长时间, 郅地出产的陶就能供应三地所需,其后就能对外出售,为郅玄赚取利润。

此外,有了陶就能制作陶范,若凉地矿藏属实,郅玄的封地同样能出产青铜器。小至氏族,大至诸侯国,乃至于中都城,这都是一件不折不扣的大事。

在陶国灭亡之前,各国大氏族都对该国十分客气。全因他们能制作出精美绝伦的青铜器,技艺远胜各国。尤其是礼器,时至今日,中都城和大部分诸侯国使用的礼器,其中一部分仍是当年陶国所造。

人王殿前的四羊青铜鼎举世闻名,是陶国初代国君集合国内匠人,耗费数年时间方才制成。完全可以说,这尊鼎代表了同时代青铜器的最高工艺。

陶国是被人王所灭,受召的诸侯国均有参与。哪怕没有直接上战场,也会在一旁呐喊助威。

按照常理,陶国以这种方式灭亡,属于该国的一切都该消失。

怎奈该国铸造的青铜器实在拔类出群,连人王都舍不得束之高阁,依旧摆在殿前。

有人王做参照,各国国君和氏族也就不再顾忌,该用一样会用。没有哪个愣头青会想不开,当众指责这么做不合礼仪。

陶老深知铸造青铜器不比制陶,方方面面都要准备妥当。他没有着急动手,甚至没有急着开矿,而是耐心等待郅玄归来,再就各项事务做出安排。

此外,制造青铜器必然要祭祀天神。牺牲的数量和品类有严格要求,仪式的过程和步骤也不能错误半点。为此,陶老连续多日召集族人,从中挑选聪明伶俐者,专门教授他们相关知识,以免自己的身体状况突然恶化,造成知识断层。

在众人的翘首盼望中,郅玄的队伍终于归来。

这日上午,几名少年正在清扫屋顶积雪,望见出现在风中的旗帜,不约而同停下动作,片刻后站在屋顶高呼:“是公子,公子回来了!”

少年的声音引来村人,这座靠近郅地边境的村落很快变得热闹起来。

不同于往年,今岁冬季,郅地属民依旧忙碌。

村落中的壮年男女都去林场和新城做事,每天都能带回一些粮食,供应全家所需。偶尔还能带回麻布,和兽皮缝在一起,给家里的老人孩子制作保暖的外袍。

白日里,能干活的村人大多不在,半大的孩子和老人肩负起责任,在大雪后维护和清扫房屋,还要提防流窜的野人和饥饿的野兽。

就在不久之前,有两头野猪受不住饥饿冲下山,破开栅栏闯入村落。依靠城内发下的弓箭以及改造过的连枷,老人和孩子合力制服野猪,让全村人都美美地吃了一顿。

嘴里吃着野猪肉,全村人都在感叹如今的日子。

特别是老人,他们经历的岁月更长,遇到的困难更多,在公子玄就封之前,这样的日子,他们连想都不敢想。

一年到头都有活干,只要肯卖力气,就能让全家吃上饱饭。寒冬腊月,照样能吃到好粟,偶尔还能吃到肉,真是做梦都不敢想。

最让众人感激的是,城内给村庄配发武器!

这样的事实在是史无前例。

在大部分氏族领地,国人出征都要自己准备武器,庶人更是如此。别说弓箭,连棍棒都不会发,全要自己准备。

郅玄的封地则不然。

国人和庶人都配发弓箭,国人还能领取长刀和匕首,不需要自己出一分钱。

分到手的弓箭让众人有了底气,一些村庄还组织起队伍到山林中捕猎。

往年都是野兽找不到猎物,走出山林祸害村庄,即使不伤人,也会咬走牛羊,让村人损失惨重。

今年情况不同,有了趁手的武器,村人们先发制人,入冬不久,就将村落周围清理一遍,别说大型野兽,连小兽都不见踪影。

偶尔会出现漏网之鱼,如跑下山的野猪。

村民们丝毫不惧怕,联合起来围追堵截,野猪占不到半点便宜。别说是破坏村落,若是运气不好冲不出包围圈,最后还会成为一锅菜。

其结果就是,野猪特地下山一趟,自己没能吃到粮食,反而给村人们改善生活。

郅玄的队伍出现时,村人们刚吃过朝食。

干活的人已经出发,村中只剩下老人和孩子,他们同样没有闲着。

身手灵活的少年负责清雪,老人们在家里编织草席和藤筐,样子不算美观,却相当结实耐用。

队伍由远及近,村人们纷纷涌到村口,相隔一段距离,欢呼公子玄归来。

听到声响,郅玄推开车窗,望见路旁的村人,索性走出车门,站在冷风中朝众人挥手。

“公子归来!”

队伍不断前行,沿途经过村落,都会引来阵阵欢呼。

不等郅玄靠近新城,属民们都已经得到消息,争先恐后涌出城外,兴奋地聚集在路旁。部分人性子急,没有在原地等候,而是结伴前行,准备去途中迎接郅玄。

府令和几名下大夫先后出城,和属民一同等在城门前。

没过多久,车轮声和脚步声传来,黑色的旗帜映入眼帘,紧接着就是熟悉的马车,车上正是一身黑袍的郅玄。

望见郅玄,众人在府令和下大夫的带领下行礼,口中高呼:“恭迎公子!”

声音一遍接着一遍,声量一浪高过一浪,不是出于形式,而是发自内心。属民都因郅玄的归来欢呼雀跃,即使是呼啸的冷风也吹不散众人的激动之情。

“公子回来了!”

送信的骑士扬鞭策马,飞速赶往丰、凉二地。

纪高和洛弓从中都归来,没有在郅地多做停留,交接人王的赏赐,就分别返回丰凉两地。

丁豹没有返回林场,暂时留在新城,负责新城和林场的人手安排,并及时运送木料,给干活的属民发下工钱。

郅玄抵达时,林场刚送来一批木材,还有在林中捉到的两头梅花鹿。

这是一对母子,母鹿没有任何出奇,和寻常梅花鹿并无区别。小鹿却全身雪白,眼睛像是两颗圆宝石,样子格外漂亮。

伐木人发现这对母子,觉得小鹿实在好看,才没有猎杀,而是送来新城准备呈送郅玄。

丁豹也觉得新奇,命人专心照料。

如果巫医和桑医在,小鹿必然会送到两位老人处。无奈两人随郅玄出行,药仆每天忙着喂养鸡鸭,实在没精力照顾这两头梅花鹿。

冬日里药田枯萎,养在笼子里的鸡鸭却相当精神。药仆喂食时要小心再小心,不敢靠笼子太近,否则就会被啄上一口。

之前有狐狸潜入药田,非但没能偷食成功,反而被困住,丧命在笼子里。等药仆发现情况不对,狐狸早就凉透,尸体都已经僵硬,浑身的皮毛破破烂烂,几乎找不出一块完整的地方。

考虑到实际情况,丁豹只能打消念头,将这两头鹿留在家中,让仆人精心照顾。

郅玄的队伍来到城门前,入城的道路早被挤得水泄不通。

众人迟迟不愿散开,全都围在战车旁,高兴和激动溢于言表。

随郅玄出行的甲士、卒伍和奴隶都见过类似场景,被人群围住,并不十分惊讶。

投奔而来的句氏族人首次目睹此情此景,惊讶之余,对公子玄在封地的威望有了更加深切的认知。

城外到城内,不算长的一段路,郅玄却足足走了半个时辰。

等战车穿过城门,驾车者和戎右冒出热汗,脸颊通红。两人对视一眼,都从对方的表情中看出骄傲。能跟随公子玄,实乃快意之极,足能荣耀子孙。

队伍行到城内,人群仍未散去,一直跟随在道路两旁,一路跟到公子府。

句炎到过新城,尚能保持镇定。

他的家人和族人初来乍到,看到整齐的坊,干净的长街,以及铺设石板的排水沟,无不大开眼界。

即使是在冬季,城内的道路也是每天清扫。积雪都被清理到路旁,部分埋入水沟,部分堆积起来,等着奴隶运出城外,基本不会出现泥泞。

路旁多是木制建筑,横看成排,竖看成列,显得十分整齐。

坊墙大多不高,有的坊甚至没有墙,仅立起石碑和木牌,表明坊内居民的身份。

这样的居住方式和西都城类似,却又有所不同。

沿途行来,句氏族人不只看到氏族坊、国人坊和庶人坊,还看到专门用来交易和供商队停留的商坊。

策马在旁的甲士告诉他们,冬季大雪封路,往来人员减少。等到春暖花开,商队接踵而至,城内会变得更加热闹。

“就封一年,公子玄即造雄城,才具过人!”

在句氏族人的惊讶和感叹声中,队伍来到一座未立碑的坊前。遵照惯例,句炎及其族人将安排在此处,附庸于他们的人既能居于此,也可在其他坊内另选住处。

“安顿好后,将坊内诸人造册,交给丁豹即可。”

丁豹的官职在句炎之下,跟随郅玄的时间却更长,也更得郅玄信任。按照郅玄的计划,在春耕开始之前,他将就任郅地县大夫,添补洛弓去凉地后的空缺。

对于人员造册一事,句氏队伍中有人现出不满之色,句炎却无任何异议,坦然接受安排,恭送郅玄离开。

待全族人安顿下来,句炎立即召儿子和侄子来见,并同族老商议,将之前现出不满之色的族人挑出来,全部留在坊内,在他们明白过错之前不许出坊半步。

“公子玄智慧果决,运筹帷幄,他日必当干霄凌云,鹏程万里。”句炎的目光扫视而过,认真叮嘱侄子和儿子,“句氏追随公子玄需当尽心竭力。我为句氏家主二十年,唯此抉择不负先祖。尔等需牢记在心,不可摇摆。我等一心追随公子,他日朝堂必有我句氏一席之地。甚至六卿之位,也未必不能搏上一搏!”

“诺!”

公子府内,郅玄来不及换下外袍,就被府令请到正堂。

因郅玄不在封地,人王赏赐送到,府令不敢轻动,更不敢随意收入库房,一直放在正堂,每日派人看守。

郅玄走进堂内,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人王赏赐的美玉。

整块玉有两个巴掌大小,色泽温润,质地细腻,在日光下散发莹润光泽。

人王对入贡的犀牛角和犀牛皮十分满意,特地命人将玉雕刻成神鸟形状,赏赐给郅玄。

侍奉人王的匠人手艺精湛,雕刻出的神鸟线条流畅,惟妙惟肖。

唯一美中不足的是,为最大程度利用原料,匠人没设计好比例,这只神鸟有点胖。

郅玄站在桌案前,仔细打量玉雕的神鸟,就像是将孔雀变成麻雀,由体态修长变成矮墩墩胖乎乎。

具体形容一下,应该是上古版愤怒的小鸟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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