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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八章衡阳雁去无留意(十二)


怕不怕死,是一个人面对人生的态度。

  可对于一个小孩来说,本来还很遥远的事情,一下子就已经近在眼前了。

  “怕······怕死······”

  李持恒不敢用眼睛去看义父的表情,他知道这么回答,已经是让义父伤心了,可是他真的怕死啊。

  要不然又怎么可能一个人从昌平一路要饭,走到密云那个地方。

  而到了密云就真的仿佛到了天堂一般,曾经让他难受的饥饿居然消失不见了,虽然每天的训练还是很累,学习识字更累。

  可只要不饿肚子,什么都好说。

  “怕死才正常,是我高估了自己的能力,把大家带到了绝地啊。”

  李标心头悲痛,却又无可奈何。

  事实上在原来的历史轨迹中,攻打蓟州他也是输得一塌糊涂,不过好的一点是人活着回去了。

  然而此时历史仿佛和他开了一个小玩笑,一腔还没有冷却的热血,就要让他埋骨在此地了。

  “大明无人了吗,这么老的将军,也好意思出来带兵。”

  一名百夫长站在远处,说着他们自己的话,逗得周围的几人一阵哈哈大笑。

  冲散了队伍之后,他们不急着杀人,仿佛猫追老鼠一样的戏弄着,直等到自己玩腻了才会一刀给个痛快。

  马蹄声是催命的鼓点,让本就散乱的队伍,更加惊慌失措。

  李标极力的指挥下,嗓子都快要喊哑了,也不曾阻止半分清兵的进攻。

  有被一刀枭首的,也有被砍倒在地,被马蹄踩死的,形形色色的四方,无不把死亡散播在这些人的身上。

  “大明的人是有,可都被饿的吃不饱肚子,自然就没有人能拿着兵器对付咱们了。”

  另一名百夫长笑着说道。

  “咱们运气还算不错,听说另一路人马已经被杀了精光,你要不要去试试?”

  “不了,咱们入关是为了发财的,可不能把命丢在这里。”

  一开始说话的那人连连摇头,似乎他的勇气只对弱者才能发出,面对强敌的时候,也和普通人一样,怕死的要命。

  “发财?确实有人发财了,可也要能够带出关外才行。”

  此人正想说一点自己听说的隐秘消息,忽然耳边一阵枪声响起,只见原本哈哈大笑着蹂躏那些软弱士兵的骑兵们,一个个的立刻散开队形。没有人去管中枪之后落马的那些倒霉蛋。

  还没等到准确找出枪声位置的时候,第二轮枪声再次响起。

  又有五六名骑兵坠下马来。

  而本来已经崩溃的李标队伍,却还是无意识的在战斗,落马的那些人,还有没有死透的也瞬间被长枪戳破了胸膛。

  见了血之后,这些应该是他们心里永远也打不败的骑兵恶魔,忽然间发现原来也会流血,也会死亡。

  “总兵,有人来救咱们了。”

  李持恒有种劫后余生的错觉,虽然现在还没有远离危险。

  “听到了,也看到了,快组织人手,把那些受伤的自己人都抢回来,落马的那些混蛋,给老爷我补上一枪。”

  李标完全没有身处险境的意识,迅速的抓紧时机,重新勉强的组织起了队伍。

  进攻或许不行,可打落水狗还是可以的。

  “这到底是那一支军队,有这么猛的火枪兵吗?”

  不是他看不起火枪兵,在他的印象之中这种火铳可是不如弓箭有用的。

  心里的疑惑,迅速的闪过,然后又开始指挥着自己的手下。

  枪声来的很快,有种连绵不绝,永不停息的意思。

  而听到枪声的骑兵们,不管队形散的有多开,战马的速度有多快,在众多的枪声中,该倒地的也一定会倒地。

  五百多人的骑兵,蹂躏李标带来的三千多步兵时,轻松地不得了,然而对上不适冒烟的火枪队时,却也可怜的找不到反击的好办法。

  有人前冲,还没有走到自己的弓箭射程之内,就被打倒在地。

  也有人趁着混乱骑着马飞快的逃跑。

  洪承畴的五百人马,到现在受伤的人不少,可死去的人还没有。

  不需要像弓箭一样的消耗体力,轻伤也是能够发挥出全部的实力。

  “你是洪承畴?”

  李标看见人群中一个人很是眼熟,想了一下,才记起许久之前一大队人马还从蓟州走过。

  那时他正在蓟州的县城里,给当时刚刚上任的王朴恭贺时,远远的看到过。

  “嗯,老将军认识我?”

  洪承畴有些意外,他的名声应该只在雍州出名吧,这里可是属于冀州的范围了。

  “我是密云总兵李标,称不上将军。”

  李标羡慕的看着他们手中的火铳,和明军现在装备的模样都大有不同,想要问却又怕人家不给他面子。

  只有他自己知道,还是当时在蓟州的时候,同王朴两人说了不少洪承畴的坏话。

  毕竟他自己已经老了,而洪承畴却还很年轻,却已经取得了他一杯子都没有取得的地位,弄不懂其中的原因,就只能胡乱猜测的按上一个幸臣。

  此时的大明文人之间都是这个鸟样,互相攻讦,只要有一旦捕风捉影的消息,就立刻大声的说给别人听,也不管对与不对,合不合逻辑,反正只要合了他们心意就成。

  而在此见到洪承畴却是自己差点成为了阶下囚,曾经的好友却也投了建奴。

  “骑兵攻城的力度不足,步兵只适合守城,若是可以的话,还请守住顺义,别让建奴们越过京师才好。”

  洪承畴知道顺义现在还在大明的手中,至于是谁的人守着,却还不是很清楚。

  很快枪声传的远了,洪承畴把脖子上挂着的望远镜,朝着四周看了一圈。

  “吹号,集合,咱们转移,就不信杀的他们还敢出城。”

  洪承畴经过了短短的十几天游击考验,可比他对付起义军收获大多了。

  死在他枪下的敌人最少也应该有了一千多人了。

  若不是带着的火药和弹丸不是很足够,可能战果会更加丰富。

  在洪承畴风一样来去,李标也已经带着残兵败将走出了很远。

  “我想要学骑马。”

  李持恒抬头望着李标说道。

  “我觉得你应该先学习,骑马打仗最多是一个猛士,指挥别人打仗才能成为万人敌。”

  李标叹息一声道,他太清楚这个小孩的想法了,无非就是骑着马,放着火枪就能把威风的不可一世的骑兵,打的抱头鼠窜。

  让他心动了而已。

  “学习也要,骑马也要。”

  李持恒倔强的一点也不肯妥协,在以前可不是这个样子啊。

  意外的救下了一队兵马的洪承畴,巧妙的带着部下穿过了层层拦截。

  气的阿巴泰已经杀掉了三个奴隶。

  好好的一个陷阱,布置的方位也没有一点问题,就是他自己也觉得一旦落入其中,绝对是十死无生。

  可这一队火枪兵,总是神奇的能够找到他的漏洞。

  若不是所有的命令都出自他一人之口,差点怀疑是不是有人给提前泄密了,然后把人给放跑了。

  蓟州城里不但有建奴,也有那些因为工程而被捉拿的大明罪臣。

  当然现在他们已经不承认自己是大明的人了。

  皇太极对他们的礼贤下士,让他们莫名的生出了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错觉。

  “崇祯不用咱们,现在报应来了吧,被人打到家门扣了,还做不出有效的反击,实属活该。”

  黄立极坐在靠窗字的酒楼上,看着街道上擦马奔腾的骑兵,偶尔撞倒一位行路匆匆的平民,上去就是几鞭子。

  鞭子落在身上,那人只是尽量的缩着身体,护住自己的要害,等到骑兵心里的火气出完了,才畏畏缩缩的从地上站起来,步履蹒跚的往前走去。

  边走还小心的看着怀里的一块干硬的窝窝头。

  黄立极的角度搞好能够看到这一幕。

  温体仁见黄立极看得认真,也探头看了一眼,又做了回来。

  “若不是崇祯这个小皇帝,一意孤行换了朝中的大臣,现在的百姓,也不会受到这么大的伤害。”

  似乎任何一点旁人加注于上的罪恶,都成了崇祯的错误。

  而他们这些文人却都一个个干净的仿佛水里淘了的似得。

  “据说大汗决定退兵了,不知你们谁要跟着去往辽东?”

  施凤来忽然说道。

  大汗两个字,现在这些人说的很是顺口,仿佛他们天生就应该是皇太极的臣子,而吃的大明的米,喝得大明的水,这些只是他们收回的一点利息。

  “良禽择木而栖,大明不要咱们了,不是大汗还要咱们吗,只要咱们尽心尽力,也不是不可以难道自己想要的东西。”

  一群没有去过辽东,不知道辽东苦寒的人,还真当自己是去享福呢。

  酒楼的一处隐秘地方,躲着一位身穿店小二衣服的人,嘴角露出一抹微笑,记下了他们说的话,立刻就去给代善汇报去了。

  与此同时。

  出了永平城的卢象升还在唠叨个不停。

  在粱甫带着一身重伤的德格类还来之后,一个不留神就被李际春的儿媳妇给用剪刀戳死了。

  死的时候很痛苦,被剪刀割断了脖子上的动脉,出血不止。

  其实死的时候,还没有到鲜血流尽的时候,而是被那个女人给生生吓死的。

  致死眼中的恐惧都没有消散过,或许是在后悔当时为何要那么残忍,明明没有人家曹操的命,却偏偏的了曹操的病。

  现在到好,病好了,人也没了。

  而在眼睁睁看着德格类死了之后,那个女人才疯笑着,也给了自己一下。

  当时在场的人都惊呆了,也就没来的及去阻止,最后整个永平有多了一具尸体。

  “滦州和开平很近,咱们进攻的时候需不需要给开平的人说一声,两头夹击,应该成功的机会会更大些。”

  “听说这位阿济格领兵胆大心细,想要像骗开永平的那么容易,想必是不太可能,你有没有什么好的想法? ”

  孙传庭不知道为何这位和他一起开始领兵的家伙,话怎么就这么多,以前可是没发现有这方面的苗头。

  “有一个好想法。”

  “什么想法快说。”

  “你闭嘴就成。”

  “······”

  一路行军,士气高昂,能够京昌盛利的队伍,大概都是这种模样吧。

  卢象升闭嘴之后,骑在马上回头看着身后的队伍,沉默却又士气激昂,每个人都似乎看不到对于战争的恐惧。

  相比起来一开始走出雍州时候的样子。

  他觉得同样还是那些人,对战起来能够打败曾经的三队人马。

  “是不是觉得这些人很能打?”

  孙传承扭头问道。

  “在这之前,我见过最厉害的军队,也是蓟州南营戚继光留下的种子,编练的军队,可现在我就要告诉你,大明没有任何一支军队能够比的上他们的战斗力。

  不是我说大话,也不是因为其中有许多人都是我训练出来的,而是真的这么认为。”

  这次轮到孙传承唠唠叨叨了。

  论带兵打仗,孙传承比卢象升要早一年领兵,其中的门道也更加清楚,这也是当时蓟州兵变的时候,崇祯皇帝派他前往,而不是卢象升单独领军。

  一个有带兵经验,另一个也不过是刚刚入伍,凭着天赋占据了一席之地。

  “所以我们是无敌的?”卢象升好奇的问道。

  无敌的军队,历史上有很多,卢象升自己没有对比过,确实不知道其中的差距有多大,毕竟他一上手面对的就是建奴的铁骑。

  “不是我们,是大明,大明只要皇上还是现在这位,大明的军队就是无敌的,而关外的那些土地,其实也是想什么是会收回,就什么时候收回。”

  孙传庭有些唏嘘,更多的却是振奋,只要想到自己领导的军队是无敌的,那么后世的史书上,也绝对会有浓彩重抹的一笔。

  “可大明现在需要的是时间,而整个大明却又不少人偏偏不想给出这点时间。”

  卢象升很聪明,只要被人一点,就能先到许多想不通的问题。

  “是啊,大明需要时间,皇上也需要时间来那啥,来着?”

  孙传庭一时记不起那句话怎么说的。

  “整合资源。”

  “对,整合资源,还是小子记性好。”

  孙传庭想要伸手拍打卢象升的肩膀,却因为两人都骑在马上,距离有些远,胳膊有些短,没拍到,差点自己掉下马。

  “自小小心点,若是因为这种事情受伤,回去估计会被人给笑死。”

  卢象升忽然口吐毒舌,鄙夷的看了孙传庭一眼。

  “对了,你留粱甫一人守城,行不行啊?”

  “绝对没问题,不过你的人制作的炸药包,威力到底够不够,别还不如炸永平门时的威力,可就悲催了。”

  “放心,我让他加了量了,若不是永平的火药不多,还想让他做制作几个呢。”

  两人都是明白人,见到了炸药包的威力他们心目中的国家重器有多了一样。

  而不是单凭火枪了。

  “你说要是秦朝的时候就有了火药,是不是就没有汉朝了?”

  孙传庭忽然问了一个很极端的问题

  “很有可能,毕竟历史上能够大力运用器械的国家似乎只有这么一个。”

  卢象升也是一怔,随即回答道。

  曾经他以为文章可以安天下,可见识了火器的精妙,文章那是啥玩意,八股文章写得再好能够退兵百万不成?

  

  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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